用气报装
  • 工商用户燃气安装设计要求及注意事项
  • 2022-03-28
  • 商业用气
    1.商业用气设备宜采用低压燃气设备。
    2.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商业用气设备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亦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3.商业用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气设备之间及用气设备与对面墙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操作和检修的要求;
    (2)用气设备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地板和家具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4.商业用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锅灶和中餐炒菜灶应有排烟设施,大锅灶的炉膛或烟道处应设爆破门;
    (2)大型用气设备的防爆设施,应符合本要求事项中工业企业生产用气第2条规定。

    工业生产用气
    1.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应有下列装置:
    (1)每台用气设备应有观察孔或火焰监测装置,并宜设置自动点火装置和熄火保护装置;
    (2)用气设备上应有热工检测仪表,加热工艺需要和条件允许时,应设置燃烧过程的自动调节装置。
    2.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燃烧装置的安全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管道上应安装低压和超压报警以及紧急自动切断阀;
    (2)烟道和封闭式炉膛,均应设置泄爆装置,泄爆装置的泄压口应设在安全处;
    (3)鼓风机和空气管道应设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0Ω;
    (4)用气设备的燃气总阀门与燃烧器阀门之间,应设置放散管。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532-82275119
    服务热线:0532-81120709 150 6618 9212
    131 6500 1715

    地址:青岛胶州市兰州东路435号